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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报》整版报道金湖法院审判工作

邱永安

本报讯8月15日《人民法院报》第八版一个整版,报道了金湖县人民法院树立“审判员‘结案’只是标,‘事了’才是本”理念的做法和取得的审判业绩。这是金湖县法院历史上第一次被国家级行业主流媒体以整版的篇幅介绍审判工作。

按照法律规定审理和执行是两不同的程序,但之间又相互关联,当事人的纠纷如果在审理过程中就彻底解决了,就不会进入执行程序,也就是说审理过程中彻底解决当事人纠纷越多,那么执行压力就越小。执行难已成为人民法院工作的难点,最高法院院长周强作出“两到三年内基本解决执行难”的承诺,但解决执行难不仅仅是执行局一个部门的事。为此,2015年初,金湖法院为解决执行难,将解决执行难工作前置,扭转“审判法官只管判,执行到位不到位那是执行人员的事”的观念,向全院发出“审判员‘结案’只是标,‘事了’才是本”的号召。经过近三年的运行,审判员在审理过程中实实在在地解决当事人的纠纷比率不断提高,即使判决或调解结案后经审判员督促下当事人自动履行的在增多。

审判员在审理中注重解决当事人的纷争,不仅减轻法院执行压力,而且对提高当事人服判率和减少信访投诉率都有好处。金湖县法院将继续坚持“审判员‘结案’只是标,‘事了’才是本”的理念,并不断完善法官考评体系,不断调动审判员在解决执行难中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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