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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构建数据基础制度更好发挥数据要素作用的意见》,对构建数据基础制度作了全面部署;2023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数字中国建设整体布局规划》,进一步指出要加快建立数据产权制度,开展数据资产计价研究等。该年8月发布的《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也提供了数字资产入表的技术路径,这份文件已经于1月1日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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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年底,财政部印发《关于加强数据资产管理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明确提出了数据的“资产属性”:经依法授权具有公共事务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的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将其依法履职或提供公共服务过程中持有或控制的预期能够产生管理服务潜力或带来经济利益流入的公共数据资源,应当作为公共数据资产纳入资产管理范畴。
91精品一区上述资产管理专家表示,数据资产的形成本质上是数据资源资产化的过程,这也就意味着并不是所有的数据都可以成为资产。首先资产化形成的数据资产具备一般资产形态的可流通性、可交易性、可增值性、价值可评估等经济属性;其次,数据资产尤其是公共数据资产,应当首先纳入资产监管框架,再根据实际不断完善相关会计制度、健全会计核算办法,积极稳妥并实事求是地推进“入账入表”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