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湖县财政局 对财政项目资金实行动态管理
通讯员华庆志
本报讯为确保省、市项目资金和县本级项目资金安全高效运行,金湖县财政局近年来对项目资金实行动态管理。
该局对投资额在30万元以上的项目,要求相关业务科室督促用款单位分项目据实填报《预算绩效目标申报表》,分别建立统一格式的“财政专项资金项目库”,对项目进行动态管理;对投资额在1000万元以上的重大项目进行重点跟踪管理,按月编报《项目实施动态报表》和《财政专项资金跟踪问效报表》。项目资金绩效目标审核按照“两上两下”的程序进行,同时加强项目实施进程跟踪问效,及时纠正项目实施过程中效益与绩效目标偏差,确保各项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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