涟水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成效显著
魏志东许忠诚
本报讯为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过重课外负担,促进校外培训机构规范有序发展,连日来,涟水县按照省、市统一部署和要求,坚持“规范一批”“整改一批”“取缔一批”的原则,加强领导,健全组织,疏堵结合,综合施策,扎实推进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工作,目前已取得了显著成效。
明确职责,有序推进。涟水县建立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工作县级联席会议,设立联席会议办公室,统筹指导全县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工作。根据省、市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相关文件精神和会议要求,印发了《全县教育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任务分解方案》和《涟水县校外培训机构集中整治工作任务分解表》,明确了相关部门职责、时间表、路线图、任务书和责任人。11月10日前,完成了摸底排查工作,经排查,91家培训机构(学科类培训机构78家、其他类13家)都存在不同程度的安全隐患,无照无证经营61家,有照无证超范围进行学科类培训12家;11月30日前,完成了对存在安全隐患的校外培训机构的整治工作;12月15日前,完成了综合执法工作。
部门联动,齐抓共管。按照涟水县校外培训机构联席会议工作会议要求及职责分工,城区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工作由市场、教育、消防、公安、住建、城管、安监、物价、涟城镇等成员单位共同负责,县市场局、教育局分别牵头组成两个督查组,每周两次对城区校外培训机构组织开展“拉网式”“全覆盖”“回头看”督查,确保检查一个不漏、问题整改一着不让;农村以乡镇为单位,由所在地政府牵头组织督查。自11月3日以来,涟水县共组织联合执法22批次,检查校外培训机构180余家次。
专项治理,成效显著。目前,存在安全隐患的78家学科类培训机构已经全部关停,“提前教学”“超纲教学”“强化应试”全部整改到位,无证无照的61家培训机构已经自行关停,有照无证超范围进行学科类培训的12家培训机构已经停业整顿,未发现在校学生在无照无证培训机构参加培训的现象。截至12月23日,已对7家符合办学条件的校外培训机构发放了《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2家校外培训机构正在公示,拟发放《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4家校外培训机构提交的申办资料和办学条件基本符合要求,近期将组织人员进行现场勘查、验收,如符合办学条件,也将颁发相关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