盱眙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1227.3万落实到位
通讯员张伟
本报讯中央财政于2004年正式建立了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制度,盱眙县纳入补偿的国家级及省级生态公益林面积40.91万亩,现行补偿标准由原来的每亩28.5元补足到每亩30元,上级财政分3次下达盱眙县2016年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共1227.3万元。近日,盱眙县财政局会同林业主管部门已将补偿资金分解落实到项目单位。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制度的建立,促进了国家级公益林的管护,减少了林区水土流失,提高了森林整体生态效益,促进了当地居民增收。盱眙县在资金管理过程中始终以保证资金安全运行为原则,严格执行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管理办法,采取建立工资账户、张榜公示等公开透明的方法,确保管护资金及时、足额发放到位。通过采取招标制和政府采购等方式,有效堵塞了资金使用和管理上的漏洞,以健全的机制、规范的运作,确保补助资金的运行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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