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江浦区“三个一”构建河长制管理体系
杨昊
今年以来,清江浦区通过“三个一”举措推动落实全区河长制工作,构建责任明确、协调有序、保护有力的河湖管理体系。
明确全区河长制工作“一把手”。4月份,区委、区政府出台了《清江浦区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由区主要领导任双总河长,分管领导任副总河长,区委、区政府相关领导分别任区级以上河湖的河长;实施按河湖级别和河湖所在地相结合的多级河长制,实现全区范围内所有河湖全覆盖,形成分工明确、职责清晰的河长制工作网络。
实现全区河湖台账资料“一口清”。发动职能部门和乡镇、街道力量,历时40余天完成了全区河湖首轮情况调查,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共排查全区流域性河道5条,列入省727骨干河道名录的河道2条;区级骨干河湖39条(面),乡级骨干灌排河道141条;村组级沟渠塘1048条(面)。
构建全区河长制工作“一张网”。成立了区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由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其他相关领导任副组长,区各相关部门、乡镇、街道、园区主要领导任成员,按照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原则,对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的工作任务及分工协调机制进行了细化和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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