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丰电控前五大客户变动频繁,遭大客户终止合作,关联采购单价偏低

来源|时代商学院

作者|陈丽娜

编辑|陈佳鑫

3月28日,深交所网站显示,武汉元丰汽车电控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元丰电控”“发行人”)回复审核中心意见落实函,拟登陆创业板,该公司是一家专门提供机动车辆主动安全系统解决方案的高新技术企业。

时代商学院研究发现,元丰电控前五大客户营收占比较高,报告期内(下指2019—2022年上半年)均在70%以上,且前五大客户变动较为频繁,还存在违反独家供货协议与大客户终止合作的情况。此外,元丰电控向关联公司的采购价格,除2019年外,其余各期均低于其他第三方的采购价格,深交所质疑相关交易的公允性。

前五大客户变动频繁,交易可持续性遭问询

2019—2022年上半年,元丰电控前五大客户的收入占当期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79.08%、83.41%、79.43%和70.41%,可见前五大客户的收入情况对其业绩影响较大。

据招股书,报告期内,元丰电控的前五大客户变动较为频繁。其中,2022年上半年的第一大客户上汽集团(600104.SH),2021年才进入前五大客户之列。此外,2019—2021年连续三年进入前五大客户之列的东风集团有限公司(下称“东风集团”),则在2022年上半年退出前五大客户名单。根据元丰电控披露的合作金额数据,2019—2021年,其对东风集团的销售金额分别为4447.83万元、4677.64万元、2835.43万元,2021年同比减少了39.38%。

在第一轮问询函中,深交所要求元丰电控说明2021年对东风集团收入下滑以及江淮集团2020年和2021年未再向发行人采购新能源车型产品的具体原因,是否存在因发行人产品质量不符合要求等导致丧失订单或终止合作的情形。

此外,2020年,晟世贸易(上海)有限公司(下称“晟世贸易”)为元丰控股的第五大客户,2021年、2022年上半年,该客户未再进入前五大客户之列。

根据第一轮问询函,2019年,元丰电控的全资子公司重庆元丰汽车电控系统有限公司与伊朗整车厂商塞帕汽车集团指定的代理商晟世贸易进行交易,销售金额为2593.77万元。元丰电控称由于该模式违反该公司与SazehPouyeshCo.PLC(简称“SPCO”)签署的位于伊朗的独家供货协议,因此元丰电控与晟世贸易已于2020年7月终止合作。

据招股书,SPCO同为元丰电控的主要客户,报告期各期均在前五大客户名单内。值得注意的是,2021年以来元丰电控对SPCO的售价下降幅度较大。报告期各期,对其销售单价分别为74.93万元、321.85万元、115.37万元、33.48万元。第一轮问询函中,深交所要求其说明对SPCO及其代理商售价持续下降的原因及商业合理性。

对SPCO的销售单价下滑的同时,2021年以来,元丰电控对SPCO的销售金额及占比也在减少,各期分别为6360.11万元、16385.51万元、11079.9万元和2712.83万元,占元丰电控总收入的比重分别为19.10%、36.76%、26.50%和12.08%。

在第一轮问询函中,深交所要求元丰电控说明与前五大客户交易的可持续性,以及是否存在产品质量不符合要求等导致丧失订单或终止合作。

向关联公司的采购价格偏低

在产品销售上,与前五大客户合作的可持续性遭深交所问询;在原材料供应上,元丰电控与关联公司的采购价格也引起深交所的关注。

招股书显示,上海辛贤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下称“上海辛贤”)由元丰电控子公司副总经理杨怀军持股90%、其妻子彭利持股10%,并由杨怀军担任执行董事。该企业在报告期内与元丰电控发生交易,根据“实质重于形式”原则,元丰电控将其认定为关联方。

上海辛贤为元丰电控外销产品提供配套轮速传感器,并在2019年成为元丰电控轮速传感器的唯一供应商。

据第二轮问询函,报告期内,元丰电控向上海辛贤的关联采购金额分别为1623.99万元、1151.14万元、872.90万元和519.07万元,相关采购价格低于其他第三方向上海辛贤的采购价格(2019年除外)。

在第二轮问询函中,深交所要求元丰电控说明向上海辛贤的采购价格低于上海辛贤向第三方销售价格的原因及商业合理性;并说明2019年后将上海辛贤作为唯一供应商的原因及合理性。

此外,据招股书,2019年元丰电控向上海辛贤和上海龙华采购的轮速传感器平均单价分别为14.64元/件和15.56元/件,上海辛贤的单价也比上海龙华要低。

除了向上海辛贤采购产品,2020—2021年,元丰电控还向上海辛贤销售产品。

招股书描述,元丰电控向上海辛贤采购的轮速传感器,只能用于伊朗客户的pride车型,因该车型停产,致元丰电控剩余该型号轮速传感器形成库存积压。为降低损失,经与上海辛贤协商,元丰电控将该批产品以原价6折的价格返销至上海辛贤,上海辛贤通过将传感器进行拆解、再组装或改标的方式,再次销售给其他客户。

从以上可知,元丰电控从上海辛贤处采购的产品,在没有质量问题的情况下,最终以6折的价格反销给了上海辛贤。

在第一轮问询函中,深交所要求说明元丰电控与上海辛贤发生关联交易的情况,说明是否为一揽子交易安排,相关交易定价的公允性。

据第二轮问询函,深交所要求元丰电控列示发行人、SPCO及其代理商向上海辛贤采购相同型号产品价格的对比情况,发行人配套销售中自身产品和上海辛贤产品的定价情况及依据,自身产品与单独销售时的价格差异;结合上述情况说明发行人向上海辛贤关联采购价格的公允性,相关方是否存在利益安排。

根据元丰电控的回复,其仅于2019年度、2020年度向上海辛贤采购销往伊朗的轮速传感器,采购单价分别为14.9元/件、14.73元/件,同期SPCO及其代理商的采购单价分别为16元/件、16元/件,存在较为明显的差异。

参考资料

1.《武汉元丰汽车电控系统股份有限公司招股书》.深交所官网

2.《武汉元丰汽车电控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第一轮问询函》.深交所官网

3.《武汉元丰汽车电控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第二轮问询函》.深交所官网

(全文2238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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